(2022年10月28日宣城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)
一、任命
胡磊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、審判員;
楊成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。
二、免去
孫立志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;
夏祖國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、審判員職務;
王瑤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、審判員職務;
高南宣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