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友咨詢:
首先我媽是糖尿病。我媽是雙重戶籍,宣城和無為的戶籍?,F在準備注銷掉宣城的戶籍。前兩天剛用宣城的戶口辦理了慢性病就診證,現在的問題1、我媽宣城的戶口注銷掉后,慢性病證是否能否繼續使用,需要變更信息嗎,如變更到哪里辦理需要什么資料。2、我媽在宣城買了農村醫保,無為沒有買,宣城戶口注銷掉后,農村醫保能否轉移到無為的戶口,需要哪些材料,在哪里辦理。 希望能盡快回復,謝謝!
市醫療保障局回復如下:
來信人:您好,根據現行醫保政策規定,來信人只要繼續在宣州區參保,辦理的慢性病就診證就可以繼續在宣州區使用,如果不在宣州區參保,慢性病就診證就不可以繼續使用,需要去參保地重新辦理慢性病就診證。
城鄉居民醫保當年度購買當年度享受,來信人本年度如果長期居住無為,可辦理異地就醫備案,糖尿病的治療費用就可以在無為定點醫療機構報銷。下一年度如長期居住在宣城,戶口在無為的情況下,也可以繼續購買宣州區2023年城鄉居民醫保,如長期定居無為,建議在無為購買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。如有其他疑問,請撥打咨詢熱線:0563-2829896。